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,深入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,在全省学生中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历史,坚定理想信念,激发爱党爱国情怀,鼓励广大学生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,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“永远跟党走 奋斗新征程”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安排,决定组织开展“百首红歌接力唱”——“永远跟党走奋斗新征程”庆祝建党100 周年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题与形式
“百首红歌接力唱”活动以“青春为党歌唱”为主题展开,分三个阶段进行,分别为“青春”“传承”“奋斗”。我厅推荐 100首红歌作为接力唱的主要曲目,辐射带动全省千所学校的百万师生共同参与。活动前期以线上联动为主,后期以线下展示为主,最终选取100 所学校、100 首歌曲举办全省教育系统红歌接力传唱汇演。演唱形式不限,可采用由原曲二度创作或改编的独唱、重唱、小合唱、大合唱(班级合唱),也可将原曲编配为说唱、阿卡贝拉等形式表现。参与活动的学校可配合短视频形式辅助演出。短视频展示可以为校园风光、红色历史、办学历程、航拍画面等多方面内容。既可以依托焦裕禄精神、红旗渠精神、大别山精神、愚公移山精神、抗疫精神,也可结合各校红色校史、内涵精神及优良传统,展现当代师生对革命精神的传承,突出学校积极向上的奋进氛围,彰显各校、各群体建功新时代的良好精神风貌。
二、活动阶段
第一阶段——“青春”,活动时间4 月15 日至5 月15 日,校内传唱与视频制作阶段。各校自行选拔优秀党员教师、学生,展
开接力传唱,或邀请时代楷模、教书育人楷模、中原名师、抗疫典型人物等加入传唱,并制作3-5 分钟以内的短视频。要求中小学生在100 首红歌曲目(附件1)中选择两至三首适合曲目,高等学校学生除100 首红歌曲目外,也可选择以习近平金句谱曲编
配的三首合唱曲目(附件2)进行传唱。
第二阶段——“传承”,活动时间5月16日至6月15日,线上联动与视频展播阶段。我厅借助全媒体平台将各地各校优秀完整版视频进行集中宣传推送。
第三阶段——“奋斗”,活动时间6月16日至7月15日,现
场汇演与整合传播阶段。选取100所学校100首歌曲进行线下汇演,并梳理剪辑各地各校精华,回顾整个活动。汇演具体事宜另文通知。
三、活动宣传
根据新媒体社交平台的传播性质,微信、微博、抖音、快手、视频号等平台将作为各地各校完整版视频宣传的主要阵地。参与活动的学校应通过官方微博、微信、短视频等平台发布活动视频,并@下一所学校喊出拉歌口号为接力手段,同时,我厅会设置#百首红歌接力唱#微博、抖音话题,请各地各校积极鼓励并引导师生主动的参与到活动中去。我厅将协调省内主流媒体在各阶段跟进。同时,河南省教育厅新媒体平台将持续跟进宣传各阶段活动,定期整合发布活动相关内容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,高度重视、统筹联动,根据推荐曲目广泛开展“百首红歌接力唱”活动。各地各高校要压实责任,组织拍摄的短视频作品要在本地本校官方网站、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展播,形成辐射带动效应。
2. 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遴选办学特色鲜明、制作水平较强的3 所中小学报名参与活动;省直管县(市)遴选1 所中小学报名参与活动;各高校、厅直属学校均要积极参与活动。各地各高校须于4 月15 日前填写《“百首红歌接力唱”活动参与回执表》
(附件 3),将加盖公章后的 PDF 版与 Word 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zzsygyb@163.com。我厅将根据报送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参与学校演唱曲目、接力次序等相关问题。
3. 活动结束后,省教育厅将对参与活动的学校、短视频作品分别评选出本科高校组、高职高专院校组、中小学组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,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。各地各校于7月30 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(加盖公章)PDF 版与Word 版同时发送至邮箱zzsygyb@163.com,联系人:张璇,电话:0371-65502332, 我厅将进行量化统计评选出优秀组织奖。
演出相关事宜请联系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周洁,0371-69691751,短视频制作相关事宜请联系省教育厅新闻办赵浩男,0371-69691009。
2021 年 4 月 12 日